第一步
选择业务类型

新建(建筑类)

新建(市政类)

第二步
选择办理地点
办理服务点
第三步
准备办理材料
基础材料
咨询电话0755-96508888
特殊材料
第四步
业务办理申请
第五步
窗口材料审查
第六步
部门技术审查

部门技术审查

由实施机关对项目进行审查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。 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的,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。 需要公示和专家论证的,公示和专家论证时间不计入内。

第七步
核发证书

核发证书

符合许可条件的,核发许可证书;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,做出不予行政审批决定。

第八步
领取证书

领取证书

符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服务窗口领取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