缴纳税费

来源:  日期: 2014-05-19 【字号 【内容纠错】

  登记费:住房登记费每件80元;非住房登记费每件550元。交易手续费:新建成商品房每平米3元,经济适用住房减半计收,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;存量住房(二手房)和住房以外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为每平方米6元,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%。
  纳税请登陆:深圳市地方税务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