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海域使用金2017年支出计划公示
来源: 日期: 2017-03-09 【字号大 中 小】 【内容纠错】
根据《深圳市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深财规[2014]11号),现将深圳市海域使用金2017年支出计划予以公示(具体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自2017年3月9日至3月15日,共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内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海洋局反映情况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。
联系电话:0755-83573190
传 真:0755-83949245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
深圳市规划国土委(市海洋局)
2017年3月9日
附件:2017年海域使用金支出计划明细表